关于2023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庐江县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等8个政策>的通知》(庐政办发〔2023〕52号)和《2023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庐市监质〔2024〕12号)以及《庐江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审核机制》(庐政办〔2019〕46号)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业务咨询:县市监局质量科 0551-82566618
县市监局标计科 0551-82566608
县市监局知识产权科 0551-82566713
投诉电话: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0551-87331362
链接地址:关于2023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的公示_庐江县人民政府 (lj.gov.cn)
附件:《2023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质量部分、标准部分、知识产权部分)
2023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标准部分).docx
2023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知识产权部分).xls
2023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质量部分).docx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